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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駕照 - 法規選擇題 - 5
1.體格檢查合格之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須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於一年有效期間內)。
2.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身分證明文件:
須年滿十八歲,並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本國國民:應持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 (件) 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入出境證件。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 (件) 。
*各國外交官員及眷屬:除檢具職員證外,須具有外交部所發申請報考駕駛執照之公函。
4.持有普通小型車以上級數之駕照者:可免考筆試(報考時須檢附查驗)。
5.持有普通小型車以上級數之駕照者,報名機車路考,體檢表一年內免體檢。
6.規費: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新台幣125元。
*報考普通重型機車新台幣250元。(筆試、路考)
*僅參加路考者新台幣125元。
*考驗不及格於一年內重考者新台幣125元。
*領取駕駛執照新台幣200元。
*路考油費另計。(自備車輛者免繳)
2.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身分證明文件:
須年滿十八歲,並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本國國民:應持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 (件) 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入出境證件。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 (件) 。
*各國外交官員及眷屬:除檢具職員證外,須具有外交部所發申請報考駕駛執照之公函。
4.持有普通小型車以上級數之駕照者:可免考筆試(報考時須檢附查驗)。
5.持有普通小型車以上級數之駕照者,報名機車路考,體檢表一年內免體檢。
6.規費: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新台幣125元。
*報考普通重型機車新台幣250元。(筆試、路考)
*僅參加路考者新台幣125元。
*考驗不及格於一年內重考者新台幣125元。
*領取駕駛執照新台幣200元。
*路考油費另計。(自備車輛者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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